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度优秀教案评比的通知
各单位:
为进一步保障教学质量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,加强教学工作规范,促进学校内涵建设,规范教案的编写,营造教师潜心教学、钻研教学的良好氛围,现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参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在岗(含人事代理)教师;参评教案须是任课教师2015-2016学年度中所授课程的教案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开课教师(不含校外兼职教师)数的10%,详见下表。
院系 | 学年任课教师总数 | 推荐名额 |
人文学院 | 53 | 5 |
数理学院 | 32 | 3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 33 | 3 |
教育科学学院 | 37 | 3 |
外国语学院 | 77 | 7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 41 | 4 |
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| 27 | 2 |
音乐学院 | 39 | 3 |
美术学院 | 42 | 4 |
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 | 24 | 2 |
公共体育部(体育系) | 28 | 2 |
泰兴学院 | 8 | 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 10 | 1 |
三、参评要求
参评教案须格式规范,书写要素齐备,内容完整(一门课程),以课时为单位设计。
教案内容50%以上为作者原创,教案中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,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,应由制作人承担责任。
四、评比程序
1.各单位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教案的初选,并推荐优秀教案参加学校评比。
2.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教案进行评审,并评出相应奖项。
五、时间要求
参评教案推荐以院系为单位,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,并提交汇总表(电子稿)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沈红兵联系电话:13775669812 QQ:453445124
教 务 处
2016年6月28日
附件
泰州学院2015-2016学年度优秀教案评比汇总表
教学单位 | 教案完成人 | 教案名称 | 所属学科 | 任教班级 | 院系评审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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